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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渐成外贸“蓝海”
发布时间:2013-09-13 浏览次数:2843
 

在全国最大对外贸易口岸的上海,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据上海海关统计,2012年,上海关区日均进出境邮件包裹高达7.56万件,其中出境邮包6.38万件,占比接近85%。在传统外贸低迷的形势下,电子商务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成为我国企业扩大海外营销的新渠道,对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务部等部门近日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包括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建立相适应的检验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相适应的税收政策,以及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等。

上述新政策将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专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广新达运营总监杨学海向记者表示,此次政策核心还是提高效率、加强监管。一方面是加强海关、税务、检验检疫、银行等机构对于电商特殊形态的进出口模式进行更高效率的处理和支持;另一方面,对于零散的电商产品进出口实行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监管,包括报关、收汇等环节。

破解行业发展瓶颈

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获得快速发展,但由于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致使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等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致使企业在海关、检验、收付汇、税收等方面诸多不便。

据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杨坚争教授介绍,在跨境电商的急速扩张中,一些制约发展的矛盾逐步显现。一方面,社会和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解决外贸电商结汇、退税难问题;另一方面,海关对于海外代购和小额外贸进出口的控制以及新的小额进口税制机制还没有建立。

商务部等部门此次推出的六大扶持政策,正是为化解上述难题。比如在海关监管方面,目前电子商务出口大量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这部分出口无法纳入海关货物贸易监管与统计。而随着新型监管模式建立以后,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

外贸电商将驶入发展快车道

跨境电商平台西游列国首席执行官杨义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电商已成为中国外贸的蓝海伴随着此次扶持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有效改善及解决之前跨境电商遇到的货物通关、货款回笼等问题,为企业跨境电商之路扫清障碍。“政策的有效实施加之中国制造商品在国外受欢迎程度日渐提高等因素,必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在未来几年更快发展”。

商务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33%;2012年达到2万亿元,又比2011年增长25%。作为外贸发展的新方式,跨境电商正在迎来高速增长期。

美国电商巨头eBay旗下网络支付部门paypal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澳大利亚、巴西、德国、美国和英国等国间的跨境互联网商务规模在2018年将激增至3070亿美元。中国拥有4000万家小企业,目前只有500万家通过网络出口商品,中国的跨境商务市场拥有巨大增长潜力。

信息来源:新华社